课程信息
课程介绍
证书简介
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、中央化电教馆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(五级)/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(四级)/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(三级)),全国通用,终生免审,出国有效。并作为境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。在托幼园所、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幼儿保健、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
证书由教育部权威认证,社会认可,官网可查。
证书作用
1. 持证上岗,增加就业机会和加薪机会;
2. 政府部门指定培训,紧跟国家教育发展战略需要;
3. 提升教学能力,专业技能精准化、系统化;
4. 提高个人艺术修养,提高自身生活质量;
5. 让课程更丰富、工作更出色、更能体现人生价值。
报名条件(符合任一条件即可)
(1) 连续从事幼儿教育4年以上;
(2)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,连续从事幼儿教育2年以上;
(3)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幼儿教育1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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